2021年上半年MBA/EMBA答辩安排
各教学服务中心、指导教师及学员:
2021年上半年MBA/EMBA论文集中答辩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时间安排
2021年上半年MBA/EMBA论文集中答辩时间为:3月12日(周五)、3月19日(周五)、3月26日(周五)、4月2日(周五)、4月9日(周五)共五次。
如论文内审评审结果为“修改后答辩”,则修改后答辩的时间是4月9日(周五)。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仅限论文内审意见为修改,并且再次审核通过的同学,不接受新的答辩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2021年上半年答辩安排 |
答辩日期 |
最迟资格审查日期 |
提交内审论文截止日 |
答辩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
答辩前最迟提交答辩论文及材料日期 |
最终提交 盲审论文日期 |
3月12日 |
2月28日 |
3月3日 |
3月7日 |
3月8日 |
4月20日 |
3月19日 |
3月8日 |
3月10日 |
3月14日 |
3月15日 |
3月26日 |
3月15日 |
3月17日 |
3月21日 |
3月22日 |
4月2日 |
3月22日 |
3月24日 |
3月28日 |
3月29日 |
4月9日 |
本次答辩只接受内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员 不接受新预约 |
4月5日 |
具体流程请参见《管理学院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离校流程(2021年2月修订版)》
2、答辩资格认定
具备2021年上半年答辩基本资格的学员包括:
(1)2018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MBA/EMBA学员;
(2)往期学位论文内审、盲审或论文查重检测不合格的学员。
上述学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已按时缴费(需及时开具发票)。
(2)已按时提交中期报告并审核通过。(本条件适用范围:MBA学员及2018级EMBA学员)。
3、联系方式
查询学分:029-82668069职老师 (MBA) 029-82665531张老师(EMBA)
029-82665854陈老师 (EMBA)
办理答辩:029-82665854陈老师
地点:MBA/EMBA中心(管院207/205室)
4、其他事项
(1)申请人数满4人即可举行答辩,未满4人则顺延至下一周进行答辩。参加答辩学员需在视频答辩开始时出示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重要提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答辩不合格者,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一年内完成修改工作,重新答辩一次<只能重新答辩一次>),需修改叁个月至一年,学员完成学位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重新进入送审、答辩环节。
(3)未参加预毕业图像采集的MBA及双证EMBA学员须尽快到前往新补拍中心“汇鑫IBC-D座1605室(高新管委会西侧)”进行补拍。联系电话:81154835。
特此通知。请各教学服务中心、指导教师督促有关学员做好答辩准备,请学员们相互转告。
MBA/EMBA中心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