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博士研究生办理延期申请通知 2023-11-15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17〕90号)第九条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 3-5 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6 学年和直博生 4-6 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上限时,博士研究生如需延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达到上限时,或者延期期满时,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逾期者,学校将按期满退学进行处理”。 依据上述规定,2019年春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将于2023年12月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上限。请学生与导师协商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丑迟迟辫://驳蝉.虫箩迟耻.别诲耻.肠苍/测箩蝉测飞虫驳虫迟谤办.丑迟尘)”,点击进入延期模块,按要求填写延期申请理由及科研学习计划进行提交,学生提交延期申请后经导师、学院审批。 本批次延期申请模块开通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1月30日,请学生按要求提交延期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详见“延期申请操作手册”)。如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经督促提醒仍无视学校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将按期满退学予以学籍处理。征求导师意见后,如不同意办理延期申请,学生须在2023年12月办理完成毕(结)业及离校有关手续(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管理学院教务中心 2023 年11月15日 附件【延期审批操作手册(教师版).辫诲蹿】已下载次 附件【延期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辫诲蹿】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