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毕(结)业与延期办理工作现已启动,请符合毕(结)业条件且拟申请本批次毕(结)业的博士研究生、已达学籍上限须办理毕(结)业或延期的博士研究生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一、毕(结)业办理与延期办理需提交材料:
1.毕(结)业生登记表1册
2.成绩单1份(夹入登记表中)
如办理延期,则仅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可代交)。2021年6月批次拟上会申请博士学位的同学,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单请按本通知提交,其他学位材料按日前通知于2021年5月24日提交。
叁、材料提交地点:管理学院教务中心105室
四、重要提示:
1.请务必按通知要求时间提交材料;
2.如有欠费情况,请及时清缴欠费,否则无法进行毕(结)业办理;
3.《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17〕90号)第九条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5学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6学年和直博生4-6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上限时,博士研究生如需延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达到上限时,或者延期期满时,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等形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逾期者,学校将按期满退学进行处理”。
4.本批次须办理结束学籍的博士生(2015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2014年秋季入学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名单将通过班长发至各班,请名单上同学务必在本批次办理毕(结)业。
5.本批次应办理结束学籍的博士生(2016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2015年秋季入学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名单将通过班长发至各班,请名单上同学在本批次办理毕(结)业或申请延期。如申请延期,请填写“博士研究生延期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申请延期至多12个月,导师是否同意延期以及对助研岗位津贴的发放意见需明确并由导师签名。如不办理延期,需于2021年6月办理毕(结)业手续,否则,学校将按期满退学进行处理。
管理学院教务中心
2021年5月6日